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法規背景法規內容介紹
1、法規背景:2008年12月1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公佈根據2011年10月28日《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修訂。
2、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已經財政部部務會議和國家稅務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爲,視爲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爲,視爲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17修訂)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爲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爲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爲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爲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爲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爲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覈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覈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爲),應納稅額爲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第五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爲,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收取的增值稅額,爲銷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第六條 銷售額爲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爲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第七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爲的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覈定其銷售額。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爲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准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第九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第十一條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爲,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第十二條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爲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三條 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登記。具體登記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覈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登記,不作爲小規模納稅人,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16修訂)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爲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爲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爲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誌;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爲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爲17%。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覈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覈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爲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第五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爲銷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第六條 銷售額爲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第七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覈定其銷售額。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爲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第九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第十一條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第十二條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爲3%。
徵收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第十三條 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登記。具體登記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覈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登記,不作爲小規模納稅人,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什麼是增值稅?怎樣理解?
分類:商業/理財財務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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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稅的涵義與特點
增值稅是以增值額爲課稅對象的一種流轉稅。從理論上講,增值額是指商品價值c+v+m中的v+m部分,也就是勞動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新創造的價值。但各國的增值稅法規中所規定的增值額與理論上的增值額並不完全一致。爲有別於理論上的增值額,將稅收法規中規定的增值額稱爲法定增值額。由此增值稅的涵義也可進一步明確爲:以法定增值額爲課稅對象的一種流轉稅。
各國的增值稅都是以法定增值額爲課稅對象的,法定增值額又是根據銷售全部扣除購進商品成本之後的差額確定的。對購進商品成本,各國都界定了具體範圍,可稱之爲法定扣除額。法定扣除額一般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等流動資產的外購價款,但是杏包括外購固定資產的價款,各國的規定則不盡相同,增值稅也因此而分爲三種不同的類型。
1,消費型增值稅
這種類型的增值稅,允許將納稅期內購置的用於生產應稅產品的全部固定資產價款在納稅期內一次全部扣除之後納稅。這樣做的結果,對於企業來說,用於生產的全部外購生產資料價款均不在課稅範圍之內;對於整個社會來說,課稅對象只限於國民收入中用於消費資料的部分,故而稱之爲消費型增值稅。這種類型的增值稅最能體現按增值額證稅的計稅原理,有利於鼓勵投資,加速設備更新。西方國家多采用這種類型的增值稅。
2.收入型增值稅
這種類型的增值稅,不允許將當期購入的固定資產價款一次全部扣除,只允許扣除納稅期內應計入產品價值的固定資產折舊部分。這樣的結果,對於企業來說,只有當期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費,才能作爲當期允許扣除的固定資產價值;對於整個社會來說,作爲課稅對象的增值額實際上相當於國民收入額,故而稱之爲收入型增值稅。這種類型的增值稅的稅基顯然大於消費型增值稅的稅基。
3.生產型增值稅
這種類型的增值稅,不允許扣除任何固定資產的價款,只允許扣除生產資料中屬於流動資產部分。這樣做的結果,對於企業來說,允許計入扣除額的生產資料價值中不包含任何固定資產價值的因素;對於整個社會來說,作爲課稅對象的增值額實際上相當於國民生產總值,故而稱之爲生產型增值稅。由於生產型增值稅仍具有明顯的重複徵稅因素,因而這是一種不徹底的增值稅。這種增值稅對資本有機構成低的行業及勞動密集型的生產行業有利,所以一些經濟不發達的國家選擇這種類型的增值稅。
按照目前的生產力發展水平,我國現行的增值稅基本上相當於生產型增值稅,固定資產的價值不在扣除的範圍之內。
增值稅在諸流轉稅中是個獨具特色的稅種。首先,增值稅只對商品銷售額中的增值額部分徵稅,排除了對商品銷售全額徵收流轉稅的重複納稅因素。由於增值額相當於v+m部分,不存在每經過一箇流轉環節,就對C部分重複一次納稅的問題。其次,增值稅具有納稅的普遍性與連續性,能夠保證國家稅收收入的穩定性。只要是生產經營增值稅應稅產品的納稅人,都要就其增值收入繳納增值稅;每一種應稅產品不管經過多少生產經營環節,只要有多於上一環節的增值額,就要依該環節的增值額納稅。增值稅不僅克服了重複徵稅的弊端,而且保留了流轉稅普遍繳納。各環節繳納所帶來的穩定收入的好處。再次,增值稅只就增值額納稅,使稅負趨於合理。由於增值稅只就商品每一流轉環節的增值額納稅,固而每一商品的總稅額就是該商品在各個流轉環節所繳稅額之和。如果適用相同稅率的商品的最終售價相同,其總稅負就必然相同,而與其經過多少個流轉環節無關。它有利於企業結構的優化組合、生產結構的合理調整,有利於建立公平稅負、平等競爭的市場經濟機制。
(二)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分爲直接計稅法和間接計稅法兩種。
1.直接計稅法
直接計稅法是先計算出應稅產品或勞務的增額,再乘以適用稅率,求出應納稅額的方法。直接計稅法在確定增值額時,又可以分爲“加法”和“減法”兩種方式。
(1)加法是把納稅人在計算期內實現的各個增值項目金額一一相加,求出計算期內發生的全部增值額,據以計算增值稅額。
(2)減法則是以納稅人在計算期內實現的銷售額,減去法定扣除額,即國家規定的外購項目價款以後的餘額,作爲增值額,據以計算增值稅額,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扣額法”。減法按照扣除金額的具體環節不同,還可進一步分爲“購進扣額法”和“實耗扣額法”兩種方式。A.以外購扣除項目的實際購入數爲依據,計算扣除金額的,稱爲“購進扣額法”。B.以外購扣除項目的實際消耗數爲依據,計算扣除金額的,稱爲“實耗扣額法”。
2.間接計稅法
間接計稅法與直接計稅法不同,它是首先計算計算期內全部應納稅額,然後從中扣除外購項目的已納稅額,計算後的餘額即爲納稅人對增值額部分應當繳納的增值稅額。間接計稅法通常也稱爲“扣稅法”。間接計稅法按照扣除稅額的具體環節不同,可分爲“購進扣稅法”和“實耗扣稅法”兩種方式。
(1)以外購扣除項目的實際購入數爲依據,計算扣除稅額的,稱爲“購進扣稅法”。
(2)以外購扣除項目的實際消耗爲依據,計算扣除稅額的,稱爲“實耗扣除法”。
在實耗扣稅法中,由於扣除項目的具體抵釦環節不同,可劃分爲“投入法”、“產出法”和“銷售法”。A.投入法是以計算期投入生產過程所領用的扣除項目爲依據,計算扣除金額或扣除稅額;B.產出法是以計算期完工產品所耗用的扣除項目爲依據,計算扣除金額或扣除稅額;C.銷售法則是以計算期已經實現銷售的產品所耗用的扣除項目爲依據,計算扣除金額或扣除稅額。上述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參見下表:(略)
以上計稅方法中,除了直接計稅法中的加法由於覈實各增值項目金額的方法非常複雜,而極少被採用以外,扣額法與扣稅法都在不同程度上被不同國家所採用,其中購進扣稅法因具有數據準確、計算簡便、方法科學等明顯優勢,逐漸成爲目前世界上實行增值稅的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計稅方法。我國目前也主要採用這種方法。
增值稅法律法規有哪些
一、正面回答
增值稅法律法規有:
1、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包括從事商品生產、批發、零售和貨物進口的單位和個人;
2、增值稅實行價外計徵的辦法,不包含增值稅稅額的商品價格爲稅基計算徵收,納稅人從購貨方取得一切收入均應併入經營收入中計徵增值稅;
3、增值稅的稅率設置爲兩檔,17%的基本稅率和13%的低稅率。對於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應適用不同的稅率計稅等。
二、分析
增值稅是以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爲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箇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徵稅沒增值不徵稅。
三、增值稅稅率是什麼?
增值稅稅率就是增值稅稅額佔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的比率,是計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增值稅稅額的尺度。我國現行增值稅屬於比例稅率,根據應稅行爲一共分爲13%,9%,6%三檔稅率及5%,3%兩檔徵收率。